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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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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守株待兔这样的好事情还真是可遇不可求的。

    和白姚氏连上了两天的山,除了找到一些野菜和可吃的野蘑菇,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一大一小两个女子来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可爱又解馋的小动物们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跑过去,而没有办法抓上一只两只的带回家去。

    不过,辛酸的诸多日子中,也总算是有一件好事情,那就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坚持不懈的白志鸿总算是将这个月的月例要到手了,家里当天就添了一些米面回来。

    当然,也不知道下个月这月例银子得要多久才能到手,所以,白姚氏还是勒紧腰带每天照旧一天三顿粥,偶尔下个面疙瘩加蘑菇或是野菜,也算是加餐了。

    虽然肚子总算是不挨饿了,但白清霜还是比较懊恼沮丧。

    因为,这些日子除了跟着白姚氏上山捡柴挖野菜,空了她也会上街找工作,可是原本陌生的京城大街小巷已经摸熟了个七七八八的,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霜儿,你一个女孩儿家的,出去找工也不方便,还是呆在家里吧!”白姚氏看着白清霜懊恼的样子也着实有些心疼和愧疚,斟酌了许久,还是觉得有必要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而且,你已经十四岁了,也到了该说亲的年纪,娘赶明儿就去一趟东街的徐媒婆那里,让她尽量帮你挑个好人家,待及笄嫁了过去,你也就不用再跟着咱们受苦了!”

    十四岁就说亲了,还明年就嫁出去?

    白清霜只觉得一阵恶寒,她这娘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你。

    为了不让那样的“悲剧”发生,她更加坚定了一定要找到一份工做做,自强自立起来,免得小小年纪就被这古代人迫害了。

    而且,再看这幅小身板,不过十岁年纪的模样,说给谁家会要她啊!

    就算有人要,想到那十三岁做娘的古话,白清霜就觉得不寒而栗,这是活脱脱的摧残啊!

    再忍不住恶寒了一下,白清霜怕白姚氏真的付诸行动来,立即急吼吼的道:“娘,我年纪还小呢,亲事咱先放一边不说,我再出去看看哪里收短工的啊!”

    长工不能做,白姚氏说签了长工的契的是等于卖身为奴了,只有看看哪里有短工做做,赚点小钱,总归要把肚子填填饱。

    民以食为天啊!赚钱是白清霜现在的最主要目的。

    “霜儿……”白姚氏还想要好好的劝解一下这个自从生病之后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女儿,可,那娇小的人儿早就跑了出去,只剩下破旧的院门吱嘎吱嘎的晃动,随时有着快要摔下来的危险。

    “这孩子!”无奈的嗔责了一声,白姚氏的脸上露出一种复杂的神色,似欣慰,又似无奈,还有一些愧疚。

    但容不得她多想什么,西屋里乒乒乓乓的摔东西声音伴着嚎哭又传了出来,她只能赶紧的去哄那个长不大的孩子。

    这边,白清霜跑出了家门,恶寒的感觉才消散了去,抬头看看有些乌压压的云层,似乎会有一场大雨的样子。

    “唉!不管了,还是再去找找哪里有短工做吧!大不了找不到合适的就随便去哪一家酒楼的后厨打打下手去!”她喃喃着往前走。

    早知道会有一天穿越的话,她就该在家学学厨艺,就跟小说中写的一样,到了古代,就能大开拳脚的做菜做点心,虏获这些落后的古人们的胃,然后一举成为名人!

    可惜的是,她向来就只会吃现成的,老妈让她学做菜,她总是会看两眼就转身偷懒去了。有时候,家里没人,她或者就买包方便面泡泡,或者就宁愿泡杯奶茶吃吃饼干度日。

    这就造成身无食技之长,只能吃个老天爷给的闷亏了。

    走出北城的贫民区,就好像转换了一个时空一样满目繁华,要不是已经来到这里有半个多月了,白清霜一定会因为这非常大的贫富差异而咋舌不已。

    街上来来去去行走着、或是骑马、坐轿的锦衣华服的男男女女,恐怕没法想象华丽丽的外表之下,原来也会有北市后街那样贫苦的地方吧。

    有些漫无目的的闲晃着,身无分文的人似乎只有看看这外边的热闹,连找工作都不敢轻易的去尝试。

    “卖花啦!卖花啦!刚摘下来的鲜花!一文钱一朵!姑娘,买一朵吧……”

    卖花?!这年代也有卖花的?

    好似被触动了什么灵机,白清霜猛地循着嘈杂的人群中那仿若天籁的声音而去。

    “啊!恩人!”刚收了一位姑娘的铜钱,挎着花篮正要继续吆喝的婉娘一眼就认出了白清霜,欣喜交加的上前施礼。

    “原来是婉娘姐姐!”白清霜也认出她来,不由得回想七八天前,自己打抱不平的时候,似乎也听到她说过要卖花的。

    只是,那时候她自己紧张的要死,又加上那忽然冒出来的大阿福捣蛋,耽误了她的时间,倒是没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也算是她运气好吧,居然又遇上了她,还知道她居然在卖花。

    “婉娘姐姐,你们这里也流行卖花买花?”

    什么叫你们这里?

    婉娘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她,听她口音也不像是外地来的呢。

    但古人单纯,虽然一时有了疑惑,却没有表现的太明显,只随手对着大街上走动的来来往往的人群道:“自从当年待字闺中的淑妃娘娘头插鲜花博了皇上一见钟情,恩爱数年之后,宫里就流传出了不簪绢花戴鲜花的风潮,倒也是给了像我这般的穷苦人家一个活路呢!”

    白清霜粗略略的扫了一眼路过的女子,果然发现许多人头上除了珠翠,最醒目的就当是鲜艳欲滴的鲜花了。

    而这鲜花不比绢花,可以戴好些天,一般第二日就会谢了,要想赶流行要漂亮,那就还是要再买!

    这还真是一个好的生意经啊,看来自己算是看见了一个新的商机了呢!

    而这时,也不知怎么的,她的脑海中忽然就想起那日掉下悬崖时的梦境,右手也不由自主的抚上了左手的粉红印记。